掌上金普

春食蘑菇勿“尝鲜”

2019-04-29 13:35 市场监督管理局

春夏交替之际,正是野生蘑菇生长旺盛的季节。为了防控食品安全风险,有效预防误食有毒野生蘑菇,近日,金普新区市场监管局加强了市场销售监管,并在此提示广大群众“勿采、勿食、勿买、勿卖”不明来源和不明品种的野生蘑菇。

为采取有效措施,做好预防野生蘑菇中毒有关工作,金普新区市场监管局近日转发了《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市场销售监管做好预防野生蘑菇中毒有关工作的通知》,切实履行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监管职责,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和行政指导,督导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把市场准入关,督促食用农产品销售者认真落实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不得采购、销售来源不明的野生蘑菇。

对违法采购、销售来源不明野生蘑菇的,金普新区市场监管局将依法从严查处,也在此提醒广大群众,提升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勿采、勿食、勿买、勿卖”不明来源和不明品种的野生蘑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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