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上金普

新区市场监管局科、所联合召开农贸市场主办方座谈会

2022-04-21 11:31

根据金州区人民检察院向我局提出的农贸市场食品经营者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应加强监督检查的检察建议,为进一步加强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监管,督促农贸市场开办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4月20日,新区市场监管局食品流通科与拥政市场所联合召集拥政所辖区三里桥、爱民、和平丽苑三家重点农贸市场相关负责人进行座谈。

会上,拥政所所长于艳春介绍了三家农贸市场的基本情况,就前期检察建议书提出的农贸市场部分经营者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等问题对进行了通报。于艳春所长要求各市场主办方依法对入场销售者履行管理义务,保障市场规范运行,针对存在的问题做好反思,抓好细节管理的落实,做好经营业户食品安全教育及培训工作。

食品流通科刘建根据《食品安全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细致讲解了农贸市场主办方应当履行的义务和承担的法律责任,从实行信息公开、严格入场经营者资格审查、建立经营者档案、加强和规范场内经营者日常管理、实施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建立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督促经营者做好进货查验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食品流通科科长邹瑜传达了上级关于食品销售环节疫情防控的相关政策,要求各农贸市场主办方增强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发挥主办方管理作用,要求市场主办方在落实好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同时,进一步落实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主体责任,配合属地市场所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三位市场主办方负责人相继表态,通过此次会议,进一步提升了市场主办方的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在今后的市场管理工作中,会严格按照市场局要求,完善和落实好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和规范市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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