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上金普

“移动式”容器移动管 全面管理不留死角

2023-05-18 11:21

为做好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的安全监管工作,消除安全风险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3月份以来,我局特设科开展了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专项检查,先后对大连西太平洋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大连岩谷气体机具有限公司、大连大阳日酸气体有限公司、大连联城燃气有限公司、空气化工产品(大连)有限公司开展了专项检查。

一、深查细纠,全面消除隐患

通过查台账、看现场、座谈等方式对充装单位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各充装单位的特种设备是否办理使用登记和是否在检验有效期内,安全附件是否定期校验及有效,装卸用管是否定期耐压试验,充装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人员配备是否符合规定,充装过程是否履行充装前后检查记录,充装区域是否设置安全警示及标志,特种设备安全培训、应急处置、隐患排查等制度是否落实等方面,同时还检查了大连岩谷气体机具有限公司在金普新区外包单位的基本信息,做到出现问题能够及时追根溯源。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检查人员要求企业列出计划,落实责任,限期整改,及时上报整改情况。

二、企业主责,积极主动作为

结合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具体要求,督促危化品相关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处置措施。辖区内移动式压力容器各充装单位高度重视,对照《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TSG07-2019),认真分析研判,制定了本单位安全评价报告。通过安全评价进一步掌握了安全底数,打牢了安全管理基础。

三、汲取教训,提升管理水平

4月16日9时58分许,青海省西宁市湟中区多巴镇双寨村一电焊铺在对一油罐车(罐体为空罐)进行维修时,突发闪爆事故,造成2人死亡、3人受伤。这次事故警醒我们要进一步对移动式压力容器使用单位进行全面排查,在紧盯充装环节的基础上,要对汽车罐车等运输载体进行安全提示,真正把安全监管做到全过程、最末端,形成执法监管、企业自管、人人共管的良好局面。

    下一步,我局将结合此次移动式压力容器的专项检查情况,继续对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的许可资格、作业人员、质量安全管理、设备条件、充装移动式压力容器要求、安全管理制度等方面进行全面规范、深入检查,有效提升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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