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上金普

法官入村来办案 樱桃园里解纷争

2023-09-04 10:46

金州大樱桃享誉全国,樱桃树是种植户赖以生存的重要经济作物,但围绕樱桃和樱桃树的纠纷时有发生。这些案件虽然看起来是“小案”,却是农民生活中的大事,是关系到乡村振兴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的“大民生”。近日,金州区人民法院就受理了一起樱桃树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前不久一天,刘某气冲冲地来到法院,称其在二十里堡街道付家村郭某处购买的100棵樱桃树还没来得及运走,就被郭某偷卖给了别人。刘某气愤不已,坚持要起诉郭某,要求其退还定金并双倍赔偿购买果树款。

金州区人民法院审管办法官潘莹莹受理案件后,立即对案情进行梳理调查,根据她多年办理相关案件的经验,秋天是移植栽种果树的最佳季节,只有尽快将纠纷解决,才能不耽误农民种植果树的黄金时间,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潘莹莹坚持“小案快办”原则,立刻对双方当事人开展调解。在调解中,刘某认为郭某将自己预定的果树挖走卖给别人属于违约,而郭某则坚称被挖走的几棵树并不是刘某预定林地中的,而且刘某并没有按照约定时间将樱桃树运走,也存在违约情形。

在调解室中开展的调解工作并没有太大进展,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为尽快查清案情,找到案件突破口,潘莹莹带领助理及法警前往案涉林地——位于付家村的樱桃林,对现场情况进行勘察,基本确认了案件事实。根据事实情况,潘莹莹现场对双方当事人再次进行调解。经其耐心的明理释法,两位当事人情绪得到缓和,他们都表示,法官和干警们为了案件兢兢业业、不辞辛苦的态度让人暖心,调解过程中的换位思考、入情入理也令人感动,他们愿意各退一步,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手机兑付。这场原本“针尖对麦芒”的案件,在绿树成荫的樱桃园中得到了妥善解决。

妥善处理涉农案件是践行“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司法服务乡村振兴、提升人民群众对司法认同感的重要手段。金州区人民法院将以“如我在诉”的情感要求,用心用情办理好每个涉农案件,书写好司法服务乡村振兴的时代答卷。


记者 谢欣

通讯员 高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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