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上金普

金普新区市场监管局开展“3·15”价格与不正当竞争普法宣传进商场活动

2024-03-15 14:57

在2024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之际,为扩大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增强经营者和消费者的相关法律意识,新区市场监管局消保科主动联系辖区大型商场,于3月13日和3月15日分别到友谊商场、麦凯乐商场开展了两场“3·15价格与不正当竞争普法宣传进商场活动”。

在活动中,消保科王卿霖向商场工作人员宣讲了《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等价格监管与不正当竞争相关法律法规,通过以案释法的形式向经营者讲解了明码标价的要求和原则、价格欺诈和不正当竞争的表现形式、促销活动法律风险等内容,让经营者了解到知法守法的重要性。

在宣讲结束后,消保科科长关秀慧针对经营者提出的问题现场予以一一解答,并向经营者强调四点监管要求:一要将明码标价要求落实到位,做到价目齐全,货签对应;二是在收款时不得“四舍五入”进行“反向抹零”;三是开展线上线下促销优惠活动,不得通过虚构原价;四是规范不正当竞争行为,不得对化妆品、保健品等商品功能、产地进行虚假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经营者只有做好法律知识学习工作,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平,诚信经营,用心服务消费者,才能不断提升新区老百姓消费环境。

活动现场,执法人员向经营者及消费者分发《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发放宣传资料50余册,解答经营者和消费者提出的法律咨询10余件。

通过此次普法宣讲进商场活动,将法律知识与监管要求送到经营者及消费者身边,有效宣传了相关法律知识,提高了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的责任意识,唤醒和提高了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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