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上金普

大连定点医疗机构需配置“医保员”

2024-07-18 10:13

将医保基金使用主体责任

传导至“一线”

在临床科室设立医保员

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主动制止

宣传医保政策

为参保人答疑解惑

协调处理医保纠纷和投诉

全力守护医保基金安全

为进一步推动落实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基金使用主体管理责任,加强医疗机构医保管理体系建设,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医保员队伍,促进医疗保障和医疗服务高质量协同发展,7月17日下午,大连市医保局组织召开全市三级医院医保员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推进会议。



医保员体系

建设工作启动



为了压实医疗机构医保基金自我管理主体责任,织密织牢医保基金安全网,守护好人民群众“看病钱”“救命钱”,今年6月,市医保局在全省率先启动了定点机构医保员体系建设工作。


根据相关工作要求,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员体系建设是在医院党政班子或主要负责人领导下,依托医院医保管理委员会、医保科(办)、基金使用科室三级医保管理工作体系,在基金使用科室选拔专(兼)职工作人员担任医保员,具体承担科室内部医保管理工作,将医保基金使用主体责任传导到一线,落实到个人,融入到日常诊疗工作中。进一步完善医保管理体系,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促进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


医保员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1.主动学习医保法规政策、经办管理,按照医保科(办)要求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学习传达医保政策法规,并根据医保部门的安排接受学习培训及考核。


2.模范执行医保政策,发现其他工作人员或病人的违法违规行为报告科室(部门)负责人并及时提醒制止,涉嫌欺诈骗保的,同步报告医院医保科(办),医保科(办)及时进行核查,并根据核查结果进行处置及报告。


3.做好医保政策宣传,及时解答病人或家属提出的疑问,协助处理涉及科室的投诉事项。


4.负责督导开展本科室(部门)医保费用审核和自查,协助科室做好医保部门已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的整改工作,确保存量问题销号。


5.协助做好医保智能监控系统各项疑问数据自查核查等工作。


6.负责协调处理医保纠纷和投诉。


7.收集参保人对医保政策在本单位落实方面的意见建议,向医院医保管理委员会进行反馈。


全市已设置

1534名医保员



大连市医保部门首批选取全市三级定点医院开展试点,试点工作得到了医疗机构的积极响应,在全市医保系统的共同努力和试点医疗机构的大力配合下,目前,全市36家三级医院共设置医保员1534人,实现试点医院临床科室医保员配备全覆盖。


下一步,大连市医保局将加快推动试点工作成果转化为先进医保经验,在全市复制推广,进一步激发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精细化管理的内生动力,促进医疗机构严格落实医保管理主体责任,规范医疗和医保服务行为,为参保人提供高质量服务,保障基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

 

编辑:王亚楠

美编:夏   悦

责编:李晓月

源:大连市医保局、大连发布(微信号:dl-fab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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