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上金普

大连落户方式汇总!

2025-03-06 14:12

哈喽宝子们~

金三银四招聘季

有许多小伙伴

在大连找到了心仪的工作

想留下来长期发展

那可以落户大连吗?

有什么条件?

要怎么办理?

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小编给大家整理好了相关信息

快来了解一下吧~

大连落户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本人、配偶和子女可在本市落户:

1.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及以上学历的人员,经认定取得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通过国家、省、市统一组织的考试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

2.本市普通高校(高职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的在校生。

3.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的人员。

4.在本市灵活就业并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人员。

5.经本市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批准成建制迁入单位中,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的职工。

6.在本市投资创业取得《营业执照》的经营者(含个体工商户)。

7.在本市城镇拥有合法产权房屋的人员。

二、具有本市户籍的人员,其父母、配偶、子女均可在本市投靠落户。

三、对本市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批准成建制迁入单位,由迁入地派出所设立单位集体户口。

四、对具有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等违法犯罪嫌疑、需要接受调查处理的人员,应暂缓办理户口迁移,由公安机关调查核实后决定是否准予迁移。

图片

图源:摄图网-401674174


大连主要落户方式

01

申请材料

1

引进人才落户

▶适用范围:

符合高校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自学考试、远程网络教育、开放教育)、职业院校胡毕业生、取得国家认可的初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在人员、取得技能等级证书的人员迁移落户的。

▶申请材料:

(因篇幅较长,请上下滑动查看)

(1)基本手续

①申请人为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职业院校毕业生以及留学归国人员的,提交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毕业证。

②申请人为取得初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或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业资格人员的,提交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资格证。

③申请人为国内高校在校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自学考试、远程网络教育、开放教育)、国内职业院校在校生的,提交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或在校就读证明。

(2)除基本材料外,还需根据下列不同情况对应提交材料

①在城镇合法所有权房屋登记地登记户口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可提供购房备案合同和完税证明)。

②在城镇租赁房屋登记地登记户口的,提供租房协议、租住房屋所有权证(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可提供购房备案合同和完税证明),房主居民身份证、同意落户声明材料。

③在城镇亲属朋友家庭户登记户口的,提供亲属朋友家庭户户口簿、户主居民身份证、同意落户声明材料。

▶办理地点:

迁入地公安派出所、辽宁公安APP、辽宁公安“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

2

亲属投靠落户

▶适用范围:

除城镇迁往农村、农村与农村间迁移外,在夫妻投靠、父母投靠子女、子女投靠父母落户的基础上,允许祖父母与孙子女、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亲兄弟姐妹、岳父母与女婿、公婆与儿媳之间互相投靠落户的人员。

▶申请材料:

①被投靠人及投靠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②夫妻投靠:婚姻关系证明(省外登记结婚的提供)。

③其他亲属关系投靠:被投靠人及投靠人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或户籍档案能体现的无需提供)。

④户主居民身份证、同意落户声明材料。

⑤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无法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的,提供商品房买卖(备案)合同和完税证明。

▶办理地点:

迁入地公安派出所

图片

图源:摄图网-500341347

3

集体户落户

▶适用范围:

符合落户集体户条件的各类人员迁移落户的。

▶申请材料:

(1)社区集体户落户

①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②单位录(聘)用或调转手续。

③婚姻关系证明(省外登记结婚的提供)或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或户籍档案能体现的无需提供)。

④申请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在户口所在地的无房证明。

(2)单位集体户落户

①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②单位集体户口簿首页(可提供加盖保管单位印章的复印件)。

③所在单位开具的在职证明或劳动合同。

④婚姻关系证明(省外登记结婚的提供)或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或户籍档案能体现的无需提供)。

⑤申请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在户口所在地的无房证明。

▶办理地点:

迁入地公安派出所

4

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

▶适用范围:

在我市城镇地区连续居住半年以上,并持有居住证的人员迁移落户的。

▶申请材料:

(因篇幅较长,请上下滑动查看)

(1)基本手续

①本人及随迁人员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与实际居住地址一致的居住证。有随迁人员的提供婚姻关系证明(省外登记结婚的提供)或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或户籍档案能体现的无需提供)。(资料来源:申请人)

(2)除基本材料外,还需根据下列不同情况提供对应材料:

①落户在本人合法所有权房屋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可提供购房备案合同和完税证明)。

②落户在城镇租赁房屋的,提供租房协议、租住房屋所有权证(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可提供购房备案合同和完税证明)、房主居民身份证、同意落户声明材料。

③落户在亲属朋友房屋的,提供房主居民身份证、同意落户声明材料、房屋所有权证(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可提供购房备案合同和完税证明);需挂靠城镇亲属朋友家庭户的,提供亲属朋友家庭户户口簿、户主居民身份证、同意落户声明材料。

④落户在居住地社区集体户的,由派出所提供集体户首页复印件,群众无需额外提交材料。

▶办理地点:

迁入地公安派出所

5

购房落户

▶适用范围:

在本市城镇拥有合法产权房屋的人员迁移落户的;取得城镇地区国有土地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所有权人,未在房屋所在地落户,经本人同意,其配偶、成年子女或父母在房屋所在地申请落户的人员。

▶申请材料:

①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可提供购房备案合同和完税证明)。

②婚姻关系证明(省外登记结婚的提供)或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或户籍档案能体现的无需提供)。

③房主居民身份证、同意落户声明材料。

▶办理地点:

迁入地公安派出所、辽宁公安APP、辽宁公安“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

图片

图源:摄图网-500412397

02

办理方式

线上办理

申请人登录“辽宁公安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或“辽宁公安”APP、“大连政务服务网”平台,按照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图片

现场办理

申请人持相关申请材料原件,到迁入地派出所申请。

委托办理

申请人委托亲友代办的,需提供申请材料原件、签名确认的委托书(须写明申请人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等基本情况,受托人姓名、公民身份号码、与申请人亲属关系,委托申请事项、联系方式等)、申请人持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件合影的图像信息、受托人居民身份证。

图片

图源:摄图网-401675824

03

落户地址选择情形

1.落户本人、配偶、亲属、朋友合法所有权房屋、合法使用权政府保障性住房的,提交房产证、居民户口簿;落户亲属、朋友房屋的,还需提交房主《同意落户意见书》;登记亲属关系的,还需提交亲属关系证明。

2.落户合法所有权房屋、合法使用权政府保障性住房的房产证,非本人或配偶合法所有权房屋、合法使用权政府保障性住房房产证的,还需提交房主《同意落户意见书)。

3.落户单位集体户的,提交单位集体户口簿首页或在职证明或劳动合同。

4.落户单位注册所在地派出所社区集体户的,无需提交落户地址手续。

5.落户租赁房屋地址的,提交《不动产权证书》、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房主《同意落户意见书》。

6.落户租赁房屋所在地派出所社区集体户的,提交房屋租赁合同。

7.落户派出所社区集体户的,无需提交落户地址手续。

8.落户学生集体户的,无需提交落户地址手续,其随迁人员,落户到学校所在地派出所社区集体户。

9.落户实际居住地派出所社区集体户的,提交本市办理的《辽宁省居住证》。

logo

Copyright©2022 Neusoft. All rights reserved.

1点击右上角···
2选择在浏览器中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