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上金普

租房可用!大连公积金提取攻略来啦!

2025-04-21 09:11

哈喽宝子们~

最近不少小伙伴都找到了新工作

准备在公司附近租房

但是高额的房租感觉又很贵

怎样可以少花点呢?

别忘了月月交的公积金

是可以进行租房提取的

有需要的朋友们

快来了解一下吧~

图片



大连公积金租房提取



01

提取条件


1.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2.距上一次提取公积金满一年以上

3.在大连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或已有自有住房但住房所在地与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缴存机构所在地分属不同行政区域,且在账户缴存机构所在地租房自住。

02

提取额度


职工及其配偶在大连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或已有自有住房但住房所在地与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缴存机构所在地分属不同行政区域,且在账户缴存机构所在地租房自住的,在租赁期内,职工及其配偶可以多次申请提取,以前年度未提取的,不再累计计算提取额度。

其中,新市民、青年人、租住商品住房且登记备案、租住保障性租赁住房、养育未成年二孩及以上的多子女家庭、租住公共租赁住房和公有住房的可按当年实际房租支出提取公积金;

除上述情形外,租住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年最高提取额为21600元,其中缴存机构为旅顺口、金州和长海住房公积金办事网点的最高可提取额度为18000元;缴存机构为普湾新区(普兰店)、长兴岛(瓦房店)和花园口(庄河)住房公积金办事网点的年最高可提取额度为13200元

政策来源: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https://gjj.dl.gov.cn/art/2024/5/1/art_5552_2325767.html

图片

图源:摄图网-401758552

03

申请材料


职工及其配偶在大连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的,应按下列不同情形提供相应要件:

(因篇幅较长,请上下滑动查看)

1.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应提供无房证明、房屋租赁合同和租金支付证明;

2.租住公有住房的,应提供无房证明、《公有住房租赁证》;

3.租房职工为新市民的,应提供无房证明、户口簿、房屋租赁合同;

4.租房职工为青年人的,应提供无房证明、房屋租赁合同;

5.租住商品住房且登记备案的,应提供无房证明、租赁备案证明;

6.租住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应提供无房证明、房屋租赁合同;

7.养育未成年二孩及以上的多子女家庭,应提供无房证明、租赁备案证明、子女身份证明、多子女家庭关系证明。

8.职工及其配偶在大连市行政区域内已有自有住房,但住房所在地与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缴存机构所在地分属不同区域(区域一: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高新园区、金州区与旅顺口区、普兰店区、瓦房店市、庄河市、长海县之间;区域二:旅顺口区、普兰店区、瓦房店市、庄河市、长海县之间),且在账户缴存机构所在地租赁住房(租住公共租赁住房和公有住房除外)的,应提供购房合同或产权证等体现房屋地址的证明材料。

04

申请方式


可在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服务厅、大连公积金手机APP、微信服务号、各办事处营业大厅柜面进行办理。

•以公众号为例:

1.进入“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登录微网大厅

图片

小编推荐

图片

可长摁扫描下方二维码




图片




 关注【大连本地宝】

在聊天消息页面发送【公积金

即可获取公积金提取办理入口~

图片

2.选择“我要提取”,阅读“提取须知”后并在下方勾选确认,点击“我同意”。

图片

3.根据你个人提取公积金的情况进行选择;比如选择“其他提取”-“支付本市购房首付款”。

图片

4.后续按照页面提示进行操作即可,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3个工作日即可办理完成。

图片

图源:摄图网-401675824


除了租房提取

还有许多情况也可以提取公积金

小编整理了

大连公积金提取类型

还有比较常见的类型提取指南

来继续往下看看吧~

图片



公积金提取类型




(因篇幅较长,请上下滑动查看)

(一)购买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的;

(二)支付购买大连市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新建商品住房首付款的;

(三)建造、翻建、大修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的;

(四)偿还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五)在大连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或已有自有住房但住房所在地与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缴存机构所在地分属不同行政区域,且在账户缴存机构所在地租房自住的;

(六)出资为拥有所有权的大连市行政区域内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

(七)离休、退休的;

(八)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九)出境定居或赴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十)外籍人员、港澳台人员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聘用)关系并返回境外或港澳台的;

(十一)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十二)部分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职工本人月均收入低于市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的;

(十三)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四)男职工年满55周岁、女职工年满45周岁,连续两年以上停缴住房公积金的;

(十五)非本市户籍缴存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在异地继续缴存且封存满半年的;

(十六)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全款购买商品房提取



01

提取条件


1.提取人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2.购买商品房且未办理购房贷款;

3.距上一次提取公积金满12个月以上;

4.房屋坐落地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且在职工或配偶的缴存地或户籍地;

5.产权人之间若非配偶或非两代以内直系亲属关系的,应持有该房屋一年以上。


02

申请材料


(因篇幅较长,请上下滑动查看)

1.提取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1份;

2.公积金联名卡原件1份;

3.房屋权属证书(购买国有土地上建造商品住房的,可提供经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1份;

4.全额购房发票原件1份;

5.房屋坐落地为非本市且在户籍地时,需提供户口簿原件1份;

6.房屋坐落地为非本市且在缴存地时,需提供公积金缴存证明原件1份;

7.产权人为配偶或产权人为两人以上时,需提供:结婚证、户口簿等能够证明婚姻和亲属关系的材料原件1份;(若子女与父母在同一户口上,需户口簿首页、子女与父母关系页;若子女与父母不在同一户口上,还须出生证明或独生子女证等辅助证明材料);

8.配偶代为提取时,需提供配偶身份证、结婚证原件1份。


03

提取额度


1.本人及配偶提取额度为购买行为发生日(以发票或收据明示的时间为准)前一个月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且不超过房款总额。

2.持两人以上非配偶关系人共同购买住房的,各购房人及其配偶提取额度还不得超过各购房人所占份额;未明确份额的,平均分摊,累计提取金额均不得超过购房款总额。


04

温馨提示


1.购买规划用途为办公、商业、工业、公共配套等非住宅用房的,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

2.以赠与、继承、分割、合并和交换等方式取得具有所有权自住住房的,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

图片

图源:摄图网-500510687



退休提取



01

申请材料


▶男职工满60周岁,女职工满55周岁,可提供:

1.提取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1份;

2.公积金联名卡原件1份;

3.配偶代为提取时,需提供配偶身份证、结婚证原件1份。

▶男职工未满60周岁,女职工未满55周岁,可提供:

1.提取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1份;

2.公积金联名卡原件1份;

3.退休证或《退休审批表》原件1份;

4.配偶代为提取时,需提供配偶身份证、结婚证原件1份。

02

提取额度


职工个人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并同时销户。

logo

Copyright©2022 Neusoft. All rights reserved.

1点击右上角···
2选择在浏览器中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