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入住:
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前一年及毕业后三年(部分区县要求为2年,具体以驿站答复为准)以内均可申请;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或传染病,无严重心理疾病。
提交申请前请确定好申请时间,入住人员在申请入住日期的第一天须及时办理入住,超过日期即视为放弃入住(如:申请12日至18日入住,12日当天未办理入住,即视为放弃入住,如有特殊情况须电话联系驿站管理人员说明原因)。
存在无特殊情况超期未入住记录者,此后将不再准予入住申请;申请人须承诺提交的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对因瞒报、虚报个人信息引起的法律问题,由申请人承担全部责任。
2.办理入住:
申请人凭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部分站点需要提供)等有关证明材料,到驿站报到登记,经驿站管理人员审核通过后,当场签订入住公约,方可进入驿站。入住房间、床位由驿站管理方统一安排,未经允许,不得私自调换。
3.入住人员要爱护驿站内公共财物,合理使用所入住驿站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任意搬离、不偷窃、不损坏、不拆改,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入住人员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并视情节轻重采取进一步措施。
4.入住期间,入住人员应做好公共安全和个人人身、财产安全保障工作,对在此期间因入住人员造成的公共安全损失、个人人身财产安全损失及他人人身财产损失,由该入住人员承担全部责任。
5.严禁高空抛物,讲究公共卫生,房间内严禁吸烟,不在墙壁上乱写乱画,不乱扔垃圾、不随地吐痰,洗手间、下水道禁止乱扔杂物、纸张等以防堵塞,因入住人员不遵守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入住者本人承担。
6.讲究个人卫生,个人物品要摆放整齐,不乱扔乱放,不得妨碍他人或影响公共卫生,节约用水、用电,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空调温度设置过高过低等浪费现象。
7.驿站内应保持安静,严禁高声喧哗或发出噪音,不得有影响他人休息的行为。必须严格遵守驿站查房管理制度,外出者晚上22:00前必须回到驿站。如有特殊情况,须及时和管理员电话联系说明情况,如有违规者造成一切后果自负。
8.驿站内禁止赌博、吸毒及其它违法犯罪活动,严禁在驿站内酗酒、打架斗殴或侮辱他人,违者取消入住资格,造成一切后果责任自负,如情节严重者,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9.提高警惕,做好防火、防盗工作。严禁使用明火、电炉、电取暖器等(驿站配备电器除外)。入住期间,最后离开宿舍者必须关好门窗、水电。对于人为造成的火警、火灾事故,一经查实,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10.入住期间,拒绝任何外来人员来访。外卖及快递人员禁止上楼,需入住人员到大堂自取。
11.入住期间,入住人员要做好外出期间安全工作。如交通安全、财产安全等,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如发生上述安全问题或违法犯罪行为,由入住人员承担全部责任。情节严重者,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12.申请人员免费入住青年驿站时间原则上不超过7天,青年结合自身就业实际情况可申请延长,经审核符合条件者可适当延长住宿时间。住宿期满或中途离开,须按要求办理退房手续。逾期未办理退房并劝说无效者,驿站将采取强制清退措施并因违约列入失信黑名单。
13.紧急情况下,管理人员有权不经过允许使用管理员身份进入房间处理紧急突发事故。
14.驿站申请、入住人员均须遵守本约定。如有违反,经查实,将视情节严重程度,进行劝说、取消入住资格、采取强制清退措施,如有违法行为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15.以上条款解释权归青年驿站站点管理方所有。其他不明事宜,须与站点管理方联系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