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上金普
掌上金普
2020年度基本医疗保险
慢性病新增人员检诊认定工作
将于2019年9月16日开始启动
10月23日结束
职工医保门诊规定病种
人员范围:参加大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各类人员(包括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的参保人;灵活就业的个体参保人)。
职工医保门诊规定病种I类(慢性病)检诊时间:2019年9月16日—2019年10月16日
病种及就诊医院:见下表
职工医保门诊规定病种I类(慢性病)
城镇居民医保门诊管理病种
人员范围:参加大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各类人员。
居民医保门诊管理病种检诊时间:2019年10月17日—2019年10月23日
病种及就诊医院:见下表
居民医保门诊管理病种
检诊需提供材料
携带证件:参检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医疗保险卡(或社保卡)。
填写认定表:准确填写姓名、保号、申请病种,准确填写联系电话,以便于检诊结果的发布及复检安排。
提供病历资料:提供既往在二级以上医院就医时保留的有确诊意义的相关病历材料。
【提示】
可作为检诊认定参考依据的病历材料要求:
1.必须是原件或加盖医院病案室印章的复印件;
2.既往二级以上医院就医的有确诊意义的检查、化验材料;
3.住院材料要包括出院记录以及住院时与确诊相关的检查化验报告单、病理报告单等。
下列病种: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原发性骨髓纤维化、慢性肾脏病(CKD)三期及以上、冠心病(专指心肌梗塞和心绞痛)、溶血性贫血、白血病、肝硬化、风湿性心脏病、肺心病、系统性红斑狼疮、重症肌无力,异地住院未在本地报销的另外须带住院收据原件或复印件,交盖红印章的病志即可。
特殊情况人员安排
1.各区市县居住大连市内或大连市内居住各区市县可就近参检。
2.大连市参保的异地安置人员必须回本市指定的检诊医院参加统一检诊。
复检安排
检诊结束后,市医保中心及各区市县医保经办部门将通过计算机比对既往就医情况,选取部分检诊合格人员进行复检。需参加复检人员,拒绝参加复检或复检不合格的,不享受补助待遇。
检诊认定结果的发布、查询
检诊认定结果2020年1月1日发布。参检人员可在大连市行政区域内所有可刷医疗保险卡(或社保卡)的医疗机构和药店查询检诊结果。
就医及结算
慢性病患者在定点门诊就医或购药时,需持IC卡(或社保卡)挂号,由定点单位负责上传诊疗记录。发生的符合政策规定用于治疗慢性病的门诊费用可持卡结算。
检诊医院联系电话
金州区第一人民医院
0411—87692549 39306136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大连医院
0411—87641159
大连保税区医院
0411—87543101
金州区第四人民医院
0411—87671811
金州区第一人民医院结核病门诊
(原金州区结核病防治所)
0411—87693653
大连市第六人民医院
0411—39728501 39728775
Copyright©2022 Neusoft. All rights reserved.
1点击右上角···
2选择在浏览器中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