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上金普

金州区第一人民医院温馨提示

2020-05-26 11:35

根据大连市卫健委《关于进一步提升新冠病毒检测能力加强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大卫办发【2020】 78号)《关于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开展医疗机构感染防控工作回头看的通知》(大卫办发【2020】89号)文件要求,为强化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进一步提升我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能力,结合金州区第一人民医院现状,现就入院患者新冠病毒核酸筛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管理办法

1.门急诊不明原因肺炎、不明原因发热等不能除外新冠肺炎诊断的可疑病例,在经过医院专家组会诊后收至发热隔离病房的,需进行核酸检测。

2.对发热门诊患者、门急诊中高度怀疑感染新冠肺炎患者、入院患者须持一周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及胸部CT、血常规结果。

3.不具备核酸检测报告的急诊患者入院时需排查胸部CT和血常规、血清抗体检测,收住病房后单间隔离,待病情稳定后进一步做核酸检测,阴性后方可转入普通病房。

4.重点地区来连不满14天的择期治疗患者,原则上不能收治入院;病情危重确急需住院治疗的患者,急诊筛查胸部CT及血常规,收入病房单间隔离,入院后完成院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后,根据结果采取对应处置。

5.重点地区(湖北省、黑龙江省、沈阳、吉林省及境外)来连不满14天,以及可疑新冠肺炎的急诊患者,均收治到发热门诊隔离病房。

6.禁止所有探视,住院患者的陪护人员必须经过医院同意方可陪护;若确需陪护,须严格落实一患最多一人陪护,陪护人员应相对固定,不得频繁更换;新入院患者的陪护及在院患者新更换的陪护人员必须持一周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方可进入医院,陪护期间不得离开医院。

二、检测流程

1.发热门诊、隔离病房的患者由发热门诊安排采样。

2.拟入院需要核酸检测的患者,门诊医生开具住院医嘱及“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医嘱,并完善胸部CT、血常规等检查。

3.采样时间:8:00~9:00,地点:迎湖街1号核酸检测门诊(原区委楼一楼)。

4.按照采样时间到医院设定的采样间进行采样。

三、对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核酸检测结果,金州区第一人民医院予以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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