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上金普
掌上金普
哈喽宝子们~
又是一年毕业季
有许多外地来连的小伙伴们
找到了心仪的工作
准备在大连长期生活
那如果想落户大连
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要准备哪些材料?
该如何办理?
小编给大家整理好了相关信息
快来了解一下吧~
大连落户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本人、配偶和子女可在本市落户:
1.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及以上学历的人员,经认定取得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通过国家、省、市统一组织的考试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
2.本市普通高校(高职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的在校生。
3.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的人员。
4.在本市灵活就业并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人员。
5.经本市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批准成建制迁入单位中,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的职工。
6.在本市投资创业取得《营业执照》的经营者(含个体工商户)。
7.在本市城镇拥有合法产权房屋的人员。
二、具有本市户籍的人员,其父母、配偶、子女均可在本市投靠落户。
三、对本市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批准成建制迁入单位,由迁入地派出所设立单位集体户口。
四、对具有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等违法犯罪嫌疑、需要接受调查处理的人员,应暂缓办理户口迁移,由公安机关调查核实后决定是否准予迁移。
图源:摄图网-401914445
大连主要落户方式
引进人才落户
▶适用范围:
符合高校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自学考试、远程网络教育、开放教育)、职业院校胡毕业生、取得国家认可的初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在人员、取得技能等级证书的人员迁移落户的。
▶申请材料:
(因篇幅较长,请上下滑动查看)
▶办理地点:
迁入地公安派出所、辽宁公安APP、辽宁公安“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
亲属投靠落户
▶适用范围:
除城镇迁往农村、农村与农村间迁移外,在夫妻投靠、父母投靠子女、子女投靠父母落户的基础上,允许祖父母与孙子女、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亲兄弟姐妹、岳父母与女婿、公婆与儿媳之间互相投靠落户的人员。
▶申请材料:
①被投靠人及投靠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②夫妻投靠:婚姻关系证明(省外登记结婚的提供)。
③其他亲属关系投靠:被投靠人及投靠人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或户籍档案能体现的无需提供)。
④户主居民身份证、同意落户声明材料。
⑤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无法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的,提供商品房买卖(备案)合同和完税证明。
▶办理地点:
迁入地公安派出所
集体户落户
▶适用范围:
符合落户集体户条件的各类人员迁移落户的。
▶申请材料:
(1)社区集体户落户
①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②单位录(聘)用或调转手续。
③婚姻关系证明(省外登记结婚的提供)或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或户籍档案能体现的无需提供)。
④申请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在户口所在地的无房证明。
(2)单位集体户落户
①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②单位集体户口簿首页(可提供加盖保管单位印章的复印件)。
③所在单位开具的在职证明或劳动合同。
④婚姻关系证明(省外登记结婚的提供)或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或户籍档案能体现的无需提供)。
⑤申请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在户口所在地的无房证明。
▶办理地点:
迁入地公安派出所
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
▶适用范围:
在我市城镇地区连续居住半年以上,并持有居住证的人员迁移落户的。
▶申请材料:
(因篇幅较长,请上下滑动查看)
▶办理地点:
迁入地公安派出所
购房落户
▶适用范围:
在本市城镇拥有合法产权房屋的人员迁移落户的;取得城镇地区国有土地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所有权人,未在房屋所在地落户,经本人同意,其配偶、成年子女或父母在房屋所在地申请落户的人员。
▶申请材料:
①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可提供购房备案合同和完税证明)。
②婚姻关系证明(省外登记结婚的提供)或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或户籍档案能体现的无需提供)。
③房主居民身份证、同意落户声明材料。
▶办理地点:
迁入地公安派出所、辽宁公安APP、辽宁公安“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
图源:摄图网-500341347
落户办理方式
线上办理
申请人登录“辽宁公安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或“辽宁公安”APP、“大连政务服务网”平台,按照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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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大连各区域派出所地点及联系方式
现场办理
申请人持相关申请材料原件,到迁入地派出所申请。
委托办理
申请人委托亲友代办的,需提供申请材料原件、签名确认的委托书(须写明申请人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等基本情况,受托人姓名、公民身份号码、与申请人亲属关系,委托申请事项、联系方式等)、申请人持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件合影的图像信息、受托人居民身份证。
图源:摄图网-401914652
落户地址选择情形
1.落户本人、配偶、亲属、朋友合法所有权房屋、合法使用权政府保障性住房的,提交房产证、居民户口簿;落户亲属、朋友房屋的,还需提交房主《同意落户意见书》;登记亲属关系的,还需提交亲属关系证明。
2.落户合法所有权房屋、合法使用权政府保障性住房的房产证,非本人或配偶合法所有权房屋、合法使用权政府保障性住房房产证的,还需提交房主《同意落户意见书)。
3.落户单位集体户的,提交单位集体户口簿首页或在职证明或劳动合同。
4.落户单位注册所在地派出所社区集体户的,无需提交落户地址手续。
5.落户租赁房屋地址的,提交《不动产权证书》、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房主《同意落户意见书》。
6.落户租赁房屋所在地派出所社区集体户的,提交房屋租赁合同。
7.落户派出所社区集体户的,无需提交落户地址手续。
8.落户学生集体户的,无需提交落户地址手续,其随迁人员,落户到学校所在地派出所社区集体户。
9.落户实际居住地派出所社区集体户的,提交本市办理的《辽宁省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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