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上金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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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之内,三家法院,六份调解书——这是一次为企业纾困的“司法接力”。日前,随着原告企业签署最后一份调解协议,这场横跨本市三家基层法院的系列涉企纠纷,在同一天圆满画上句号。这份圆满的背后,既有金州区法院法官潘莹莹主动牵头、跨域协调的担当,亦有兄弟法院积极响应、同步配合的默契。三区法院以“如我在诉”的司法理念,打破辖区壁垒,共同书写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生动答卷。
本案的原告与被告均为企业,因纠纷诉至金州区法院。立案庭庭长、法官潘莹莹承办案件后,没有“就案办案”,而是深入研判双方经营实际与利益关切,从修复商业关系、护航长远发展出发,耐心释法、悉心疏导。经过多轮深入沟通,双方最终就调解方案达成合意,对调解结果均表示满意。然而,就在调解协议即将签署之际,原告方提出了一项“特殊要求”:原告共有六起司法纠纷,与该案类型相似,分别分布在金州区、甘井子区、中山区三家法院。原告表示,另外五起案件必须同步调解,并在同一天签署调解书。
面对原告提出的“同步调解、同一天签署”要求,潘莹莹没有因为案件不在本院管辖范围而一推了之。“企业有需求,我们就要想办法。六起案件虽然分布在三家法院,但纠纷性质相同、调解基础一致,完全有条件实现协同化解。”秉持着“如我在诉”的理念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责任意识,潘莹莹主动联系甘井子区、中山区两家兄弟法院,逐一沟通案情、说明调解情况、协调签署时间。三家法院均同意于同一天进行同步调解。
当日,原告企业代理人按照约定时间,先后前往两家兄弟法院。在两地法官的主持下,五起案件均顺利达成调解协议。随后,原告方通过跨域诉讼服务机制,在甘井子法院接收了金州法院出具的相关手续,签署了最后一份调解协议书。
至此,分布在三家法院的六件涉企案件,于同一天全部圆满化解。从“一案调解”到“六案同解”,从“各自为战”到“跨域协同”,潘莹莹用主动担当和专业素养,为企业节省了大量时间和诉讼成本,让企业从诉累中解脱出来,集中精力投入生产经营。“六个案子一天之内全部解决,我们企业终于可以轻装上阵了!”原告企业负责人专程来到金州区法院,将一面写有“悉心调解化干戈,司法护航暖营商”的锦旗送到潘莹莹手中,表达由衷的感激之情。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这一六案同天化解的涉企系列纠纷,是金州区法院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实涉企纠纷实质化解机制的生动缩影。
记者 张海琳
通讯员 高欣
编辑 闫晓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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