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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公积金租房提取办理指南!办理入口→

2026-09-17 09:03

哈喽宝子们~

平时上班交着公积金

如果有在公司附近租房

别忘了可以提取公积金

用来交房租哦

小编给大家整理了

大连公积金租房提取办理指南

快来一起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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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公积金租房提取


01

申请条件


提取人及其配偶在大连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或已有自有住房但住房所在地与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缴存机构所在地分属下列不同区域,且在账户缴存机构所在地租房自住的。

区域一: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高新园区、金州区与旅顺口区、普兰店区、瓦房店市、庄河市、长海县之间;

区域二:旅顺口区、普兰店区、瓦房店市、庄河市、长海县之间。



02

申请方式


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可通过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办事处综合窗口、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辽事通APP(选择"公积金服务") 申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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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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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摄图网-401914652


03

申请材料


▶基础要件:

1.缴存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1份;

2.本人名下I类银行储蓄卡原件1份;

3.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授权书原件1份;

4.职工已婚的,需提供结婚证原件1份;

5.职工离婚的,需提供离婚证或法院出具的婚姻判决材料原件1份;

6.配偶代为提取时,提供配偶身份证、结婚证原件1份。

▶职工及其配偶在大连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的,应按下列不同情形提供相应要件:

1.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应提供无房证明、房屋租赁合同和租金支付证明;

2.租住公有住房的,应提供无房证明、《公有住房租赁证》;

3.租房职工为新市民的,应提供无房证明、户口簿、房屋租赁合同;

4.租房职工为青年人的,应提供无房证明、房屋租赁合同;

5.租房职工为软件人才的,需要先通过市工信局的软件人才进行认定,应提供无房证明、房屋租赁合同;

6.租住商品住房且登记备案的,应提供无房证明、租赁备案证明;

7.租住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应提供无房证明、房屋租赁合同;

8.养育未成年二孩及以上的多子女家庭,应提供无房证明、租赁备案证明、子女身份证明、多子女家庭关系证明。

职工及其配偶在大连市行政区域内已有自有住房,但住房所在地与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缴存机构所在地分属不同区域,且在账户缴存机构所在地租赁住房(租住公共租赁住房和公有住房除外)的,应提供购房合同或产权证等体现房屋地址的证明材料。



04

办理时限


手续齐全的情况下,不超过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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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摄图网-500313670


05

线下受理地点


▶中山办事处:

大连市中山区武汉街51号;

▶西岗办事处:

大连市西岗区黄河街76号;

▶沙河口办事处:

大连市沙河口区长兴街123号;

▶甘井子办事处:

大连市甘井子区中华西路129号;

▶高新园区办事处:

高新园区世达街17号;

▶金州新区(保税区)办事处开发区网点:

大连市开发区金马路154号;

▶金州新区(保税区)办事处金州网点:

大连市金州区解放路850号;

▶旅顺口办事处:

大连市旅顺口区黄河路32号;

▶长兴岛(瓦房店)办事处:

瓦房店市五四路147号;

▶长兴岛(瓦房店)办事处长兴岛网点:

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长兴路622号﹣7;

▶普湾新区(普兰店)办事处:

普兰店区世纪路中段80号;

▶花园口(庄河)办事处:

庄河市昌盛街377号;

▶长海办事处:

长海县大长山岛镇环海路162号。



05

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工作日:

8:30-16:30

除长兴岛(瓦房店)办事处长兴岛网点8:30-16:00、长海办事处8:00-16:30外;

▶双休日便民服务窗口: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5:00

市内五区办事处、金州新区(保税区)办事处开发区网点。

◑温馨提示:

1.金州新区(保税区)办事处金州网点、旅顺口办事处、长兴岛(瓦房店)办事处瓦房店网点、普湾新区(普兰店)办事处、花园口(庄河)办事处根据预约情况开放。

2.法定节假日、系统运维日(每月最后一个周日)不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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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源:大连本地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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