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上金普

科所队联动聚合力 筑牢疫情期间食品销售安全防线

2022-03-22 15:42

针对当前新区疫情的严峻形势,金普新区市场局统筹科所队监管力量,由分管局长带队,食品流通科会同综合执法队和各市场所深入农贸(批发)市场、商超、保健食品经营店及第三方冷库等重点场所,在强化疫情疫情防控的同时,持续加严加密食品销售安全监管,为辖区消费者筑牢疫情期间食品销售安全防线。

一、强化主体责任,聚焦食品销售和防控风险点

   (一)引导规范食品销售者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自觉把好“进、存、销、退” 各个关口,不采购、销售无合法来源的食品及食用农产品。重点检查进口非冷链食品索证索票管理和进货记录制度落实情况,严禁贮存、加工和销售票证不全、货证不符和无票证的进口非冷链食品。(二)加强散装食品销售、超市内现场制售行为等重点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督促经营者通过设置明显的标识、对散装食品提前进行称重打包等措施,禁止让消费者触摸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防范散装食品销售过程疫情传播风险。(三)倡导食品销售企业积极采取“线上下单,线下配送”的“零接触销售”模式 ,避免线下集中购物产生的交叉感染风险 。

二、加强流通环节进口冷链食品监管,严守冷链疫情防控红线

一是继续严格落实进口冷链食品销售单位暂不复工复产的规定,监督商场、超市、农贸(农批)市场等单位不得采购、销售进口冷链食品。二是要求未通过验收进口冷链第三方冷库不得擅自复工复产,国产冷链第三方冷库不得违规收贮进口冷链食品。三是督促指导已复工复产进口冷链第三方冷库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分库贮存、通风消毒、核酸检测、人员防护、“三集中”管理等疫情防控管控措施要求,跟进排查消除疫情传播风险隐患。

三、加强保健食品销售监管,严禁借防疫之名进行虚假宣传

    一是督促经营者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要求。对进口保健食品重点检查入境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合格证明和消杀证明,禁止贮存销售证明不全、货证不符和无证明、无中文标识的进口保健食品。二是要求经营者确保保健食品专区摆放销售,严禁将普通食品、药品等与保健食品销售。三是严格规范保健食品经营者宣传行为,要求经营者不得借防控疫情之名“搭便车”,借机对保健食品进行虚假宣传或者夸大宣传功效;不得明示或暗示所经营的保健食品对新型冠状病毒有免疫、防护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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