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上金普

红隼、白鹭、雕鸮!金普警民联手救助三只受伤国家保护动物

2026-08-27 10:12

近日,大连市公安局金州分局(金普新区分局)先后成功救助三只受伤国家保护动物,并移交野生动物保护部门进行专业救治,用暖心行动守护野生动物。

“警察同志,这里有一只像鹰崽的鸟,飞不起来,应该是受伤了,你们快看看吧!”近日晚上5点30分,黄女士带着一个纸箱来到登沙河派出所。民警打开一看,里面竟装着一只眼神锐利的幼鸟,目测其左脚受伤。经了解,该动物系幼年红隼,属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黄女士描述,这只鸟是她在路边捡到的。值班民警立即联系野生动物保护部门,确认这只落难的红隼身体状况大致良好,并及时找来食物,等待移交专业机构进一步救治。

“这有只白鹭飞不起来了!你们快来。”次日早上7点50分,登沙河街道蔡家村村民曲大爷到地里干活,在水池边发现一只白色的鸟趴在地上。通过平时法治宣传,曲大爷一眼认出这只鸟是国家保护动物白鹭,见其趴在地上扑腾着无法飞行,立即报警求助。为防止白鹭受到二次伤害,登沙河派出所的民警将这只嘴巴呈黄色的小家伙带回派出所暂行安置,并再次向新区野生动物保护部门通报情况。上午9点30分许,民警将两只小家伙一起移交给金普新区野生动物保护协会,待救助治疗康复后放归大自然。

日前,董家沟派出所也接到群众报警求助,称在辖区路边发现一只翅膀受伤的猫头鹰。接警后,民警刘振宇带领辅警邵本亮、孔祥楠迅速赶赴现场。经现场辨认,这只鸟为雕鸮,属于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初步观察,该雕鸮翅膀有伤,丧失自主飞行能力,无法在野外生存。民辅警立即将其妥善安置在安静避光的临时收容区域,防止其因应激反应加重伤情;同时,联系野生动物保护救助机构,沟通移交相关事宜。待专业人员抵达派出所后,详细告知雕鸮发现地点、外观伤情与现场情况,顺利完成交接,由专业人员带回开展全面检查、救治与后续养护。

野生动物是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野生动物就是保护生态安全,就是关爱人类自己。金普警方呼吁广大群众,在发现野生动物受伤或需要帮助时,要及时联系警方或野生动物保护机构,共同为野生动物保护工作贡献力量。

 

 

记者 张海琳

通讯员 张志远

编辑 闫晓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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